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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资讯来源:哈中专 发布时间:2016-09-23 08:14:23点击数量:15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管理,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做出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1 、明确责任。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各校区、基地、学年、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各项措施。

        2 、建立组织。各校区、基地、学年、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安全工作组织,保证每项安全工作都有专人管理。

        3 、健全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防火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值日值宿制度宿舍管理制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奖惩措施。

    二、具体工作

        1 、要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具体要求,经常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知识,利用板报、画廊、广播、自媒体等开辟消防宣传园地,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2 、要加强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校内的所有屋舍、设施和场地都要进行彻底通查,保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3 、要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一切安全问题的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4 、要保证配齐配全消防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防火分隔等设施,不得有任何疏忽和遗漏。

        5 、要强化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用电设施停用后要立即断电,保证绝对安全。

        6 、加强校内食堂及宿舍卫生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不发生饮食中毒等到危害师生安全的事故。

        7 、各项规章制度要规范、具体,涉及学生的要保证学生熟知,重点部分要张贴上墙,隐患、危险部位要有明显、醒目的标志。

    8、各校区、基地、学年、部门发生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校长及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迅速处理,减少损失。

    三、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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